连云港原纪委干部因诽谤罪领刑2年

09.08.2015  12:07

  中国江苏网8月8日讯 因为指使他人 发帖称副市长、市纪委副书记等人违法违纪 ,连云港市纪委的一名干部何某涉嫌诽谤罪被公诉。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昨日对涉案4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何某因诽谤罪获刑2年。

  去年6月,百度、天涯等多家网站论坛出现所谓连云港副市长曹永林、市纪委副书记王铁军违法违纪的匿名网帖,引发社会关注。去年7月初警方立案受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捏造事实,指使被告人戴某兄弟二人进行网络散布,均构成诽谤罪,系共同犯罪,何某系主犯,戴氏兄弟二人系从犯;被告人何某明知兄弟俩涉嫌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