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强化院庭长办案职责

26.08.2015  12:48

  中国江苏网8月26日讯    8月21日上午,清脆的法槌敲响,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第八法庭,一起盗窃港口物资的刑事案件庭审正式开庭。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该案由连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涛担任审判长。这是该院加大院庭长办案力度、发挥院庭长模范带头作用的例证,同时也表明该院近年来对港口物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为港产城融合互动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盗窃连云港港口物资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穆某是一名个体货运司机,2014年6月至10月间,其利用日常往来港口、仓库转运铅精矿的机会,采用卸货留底的方法,先后25次窃取铅精矿,经鉴定合计价值17万余元。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近三个小时的法庭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结合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具体情节,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讯问。整个庭审程序严谨规范,庭审节奏把握恰当,全面查清了该案的案件事实。

  庭审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唐涛院长表示,法庭将对该案择期依法公开宣判。

  当前,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先行区已成为全区上下的共识,连云区法院一直注重加强对涉带涉路重点企业,尤其是港口物资安全防范重点领域的司法保障工作,严厉打击涉及港口物资犯罪行为,切实为港口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姜晓静)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