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违规用公款吃喝”等10类行为将严查

07.01.2016  14:53

  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违规用公款吃喝”等10类违规行为展开明查暗访,并严查快办。

  这10类明令禁止的行为包括: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市纪委日前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通过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网址和微博、微信等,采取多种受理形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处置、及时回应。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联手开展监督检查,是市纪委监察局这次监督执纪问责行动的一大举措。在本次行动中,将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对财政资金使用、券卡治理、公车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在进行纪律教育的同时,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是市纪委在“两节”监督检查中首次出现的新提法。

  市纪委将实践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去年9月提出的。具体内容包括: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极极少数’也不意味着打虎数量的绝对减少,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去年10月,中央纪委机关刊《中国纪检监察》在一篇题为《关于“四种形态”,这样理解就错了》的文章中明确强调。

  “‘四种形态’的提出,实际上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宽了而是严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以前组织不过问的一些事情,现在要抓早抓小,只要有苗头性的违纪倾向,组织上就要介入,就要给你红红脸,扯扯袖子了;如果你有轻微违纪行为,过去可能处理得比较松,现在要严了,最起码要给予组织处理了。

  “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确保将中央、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吴德 许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