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一批“高龄违建”被拆 搭违建要罚款工程造价10%

07.07.2015  11:02

违建棚子拆除现场。 张可 摄

龙虎网讯 昨天上午,鼓楼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一批残存10年左右的高龄违建进行依法拆除。此次行动,城管队员没有进行“强拆”,而是通过劝导,在当事人同意自拆后,上门协助拆除。

以晓街7号-6这处违建为例。这是一座16平方米的“棚子”,由居民王某搭建作为老年棋牌室,摆几张桌子经营,以此收取“台费”。城管队员介绍,违建早在2006年就已经出现,但此前已经拆除过,但王某又悄悄搭了起来。由于违建占用小区公共空间,特别是老小区本来就紧张的停车位,周围居民也已经进行多次举报。“这一次拆违,我们不厌其烦地上门做工作,这才终于同意自拆。

鼓楼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政委葛勇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根据规定,被拆除的违建,城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具体金额是违建工程造价的10%,比如王某所搭棚子用的木料、帆布,这些建材价值的十分之一。”但他坦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个人违建工程造价成本的核算非常复杂,所以南京目前还没有对居民等个人罚款处罚过一例,基本是以拆除为主,但对于单位的违建,就会进行处罚。

城市治理公众委员、梅园新村社区党委书记程雯告诉记者,因为在社区工作,她对拆除违建所耗费的心力很清楚。“尤其是老小区的违建,要经过无数次的沟通,违建当事人最后才会自拆,或者城管部门来助拆。” 程雯坦言。针对如何能在源头上控制新搭违建,程雯建议,社区可招募一批志愿者,日常生活中可举报监督新搭违建,协助相关部门早发现,早拆除,尽量减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记者张可)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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