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四进宫”色魔潜伏公厕强奸未成年少女获刑

23.11.2015  17:30

  中国江苏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周显坤 王璐丹 记者 赵苡初)刑满释放,不思悔改,光天化日之下潜伏女性公共卫生间,对一名未成年少女实施奸淫。日前,镇江丹徒法院对被告人曾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5年7月的一天,曾某潜入市区一偏辟女性公厕内等候时机“觅食”。数分钟后,未成人少女小红独自进入该厕所。曾某遂趁四下无人之机,采用反锁厕所门、阻拦回家等手段,强行与小红发生了性关系。

  曾某今年虽才34岁。但早已是一名前科劣迹斑斑的“四进宫”老手。早在1999年就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然而其本性难移,之后又分别于2002年6月、2009年1月,2014年5月,先后因犯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屡次被判入监。在最后一次刑满释放还未满七个月的时间内,曾某又因按捺不住自己的邪念,再次将魔掌伸向了未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

  该案经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其曾因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七个月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其具有三次强奸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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