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干线航道建设

08.07.2017  06:40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5000公里,基本建成“五纵九横五联”高速公路网;干线航道达标里程超过2550公里,基本形成“两纵四横”干线航道网。

      该《意见》明确,要坚持交通先行、适度超前的方针,按照强优势、补短板的思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加快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和省际高速公路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拥堵路段扩容改造,加快过江通道及高速公路接线建设,加强高速公路与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衔接;全面实施干线航道达标工程和碍航桥梁改造,突出水运主通道、主网络建设,强化骨干航道对区域重要枢纽的支撑功能,加快建成通江达海、干线成网、省际互联的高等级内河航道网。

      《意见》提出,要坚持规划先行,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一起抓,大力推进“多规合一”。要建立交通投资项目储备库制度,完善“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的“531”项目管理体系,形成“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配要素”的前期工作链。工程设计要创新理念、优化方案,认真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保等相关要求,打造绿色高速公路、绿色航道示范工程;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推进钢结构在交通领域的运用。

      该《意见》明确,项目所在设区市负责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高速公路项目补充耕地指标价格按15万元/亩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干线航道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所涉费用按实列入工程投资。实行征地拆迁包干政策,沿线各市人民政府履行高速公路、干线航道建设征地拆迁主体责任,负责做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规划红线控规禁违等工作;沿线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高速公路、干线航道项目征地拆迁包干工作,做到包费用、包进度、包稳定。

      根据《意见》,我省实行高速公路、干线航道省市共担机制。对2017年7月1日之后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省、市出资比例按苏南地区5:5、苏中地区6:4、苏北地区7:3执行;干线航道项目投资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干线航道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内“十三五”期间实施改造的碍航桥梁,省级按照现状路桥同宽的桥梁标准计列复建投资,现状桥宽在9米以内的按照9米计列复建投资,超出上述规定的桥梁建设投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