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撤资不还反欲行骗 凭假证卖房骗得25万

30.03.2016  16:11

  沈某在合伙人老张告知其欲抽资买房后,非但不设法筹钱,反而打算再骗一点。为此,他特意去中介租房,向老张谎称有朋友想卖,还伪造了房产证、身份证,成功骗得25万元。因迟迟无法交房和还款,老张最终报警。3月24日,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沈某提起公诉。 

  现年31岁的沈某与老张曾是吴江区一家酒精厂的同事。从2013年起,经沈某劝说,老张开始向转行做废油生意的他投资,前后共投资60万,双方约定年息1分。 

  2014年初,老张向沈某提出想把投资款逐步拿出来买房。这时的沈某,因生意无起色,加上给父亲看病和自己买房,不仅无力还款,甚至连继续做生意的本钱都没有了。于是,他打算索性趁此机会向老张骗点钱,准备在生意上再博一下。 

  为此,沈某开始了准备工作。首先,他通过中介在吴江铜锣社区租了套商品房。随后,他打电话给老张谎称有个朋友叫“赵振华”,正好有套房要卖。老张表态如果价格合适肯定要。看到鱼儿上钩,沈某还假惺惺的称会让“赵振华”便宜点。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沈某拿着房子钥匙找到了老张,与其一起去看了房子。沈某告诉老张“赵振华”买这房子花了55万,由于自己的小孩得了白血病急需用钱,可以原价卖给他。心动之余,老张还问沈某能不能让房主再便宜点。 

  其实,这个“赵振华”就是沈某。他把自己的另一个手机号给了老张,主动以“赵振华”的身份与老张联系,表示现在抽不开身,所有事情全权委托沈某。 

  于是,当着老张的面,沈某假装给“赵振华”打电话。挂掉电话后,沈某称他朋友的底价是48万元。老张当场同意,还谈妥只需付25万元,剩余的购房款从他在沈某的投资款里扣,由其代为支付给“赵振华”。 

  接下来,沈某专门去办了张所有权人为“赵振华”的假房产证和“赵振华”的假身份证。为了显得更真实,假房产证上还特意用了自己的房产证编号。 

  2014年4月份,沈某拿着假证与老张签订合同。老张当天就付了25万。然而,拿到钱后,沈某并未将其投进生意,而是支付了自己的房贷和其父亲的医疗费。 

  由于商量好的过户迟迟无进展,老张一打听,才得知真相。他立即找到沈某,表示如果不还钱就报警。心虚之下,沈某表示会还钱,还与老张签了还款协议。 

  然而,一直到2015年9月份,沈某非但没有还出钱,还选择了“人间蒸发”。无奈之下,老张只好报警。2016年2月12日,沈某在常州火车站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