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日志|十八大以来近万名厅处级干部落马 海外不是避罪天堂

10.05.201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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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摈弃“法不责微”的心态  

  错误的行为必然受错误的思想支配。“微腐败”增量不断,很大程度上源于法不责“”的心理作祟,也说明一些人心中的贪念仍在活蹦乱跳。如何实现从不敢到不想,是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一些人常有侥幸心理,觉得法不责众、法不责微。以为“大家都这样”,法纪就无可奈何。然而,正风肃纪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犯了错误就要付出代价。有人觉得收点小东西、搞点小吃喝、破点小规格,都“不算什么事”“没有多大事”,这何尝不是对法纪缺乏深知与敬畏的又一表现。如果说过去一些人走偏出格,可以归咎于不良政治生态拖累所迫,那么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咋还如此执迷不悟? 

  “微腐败”因其体量不大,组织上的“探头”很难及时探清照明,加之群众中也不乏有人积非成是、见惯不惊,因此尤需党员干部当好自己的纪检官。有道是:不讲道德,纪律就会靠近;无视纪律,法律就会靠近。为官从政,贪一点则由“”变“”、成他人玩物,取一文则不值一文、遭人们鄙视,因小失大的蠢人傻事还是不做为好。好面子、讲感情本不为错,但面子、感情要服从党性党纪,该拒绝时要果断说“”。在党言党、为国为民,没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过意不去”,也没必要怕人说“不够朋友”“不懂规矩”。 

  抓大不放小,是对腐败“零容忍”的生动注解。再微小的细节,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作风;再轻微的苗头,也会危害一个政党的根基。重在日常、不弃微末,摈弃法不责“”的心态,才能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精气神。(本文有删减,全文见 http://www.ccdi.gov.cn/yw/201705/t20170510_989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