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夏春胜、葛明宏、邱昱东出席《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办法》制度廉洁性评估会议

22.10.2014  12:33

  2014年9月12日,江苏省林业局召开《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廉洁性评估会议。来自省纪委、省政府法制办、南京师范大学、连云港市林业技术指导站、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等单位的专家对《办法》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省林业局夏春胜局长、葛明宏副局长出席会议,省纪委法规研究室刘海涛主任到会指导并讲话,会议由省林业局纪委书记邱昱东主持,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葛明宏副局长介绍了出台《办法》的背景、过程和重要性,他指出,我省是野生动植物产业大省,《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后,我局先后出台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管理两个办法,为指导和规范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细化管理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运输证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与《条例》配套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为权力下放后的科学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夏春胜局长最后表态讲话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省经济发展处于全国前列,工业产业处于领先水平,而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方面我们更是“输不起”,各项工作尤其显得任重道远。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是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各处室(单位)要以法制审核和制度廉洁性评估为关键环节,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要认真做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本次廉洁性评估会议对《办法》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会后一定要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统一”的原则对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三要进一步强化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制度廉洁性评估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步,局各处室(单位)要以此次评估为示范,举一反三,在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中强化自我监督,主动邀请法律专家和基层同志参与监督,认真查找和消除制度中可能滋生腐败的漏洞和缺陷,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公正性,保障权力的规范运作、正确行使。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省林业局关于《办法》的制定说明、合法性审查及廉洁性审核的汇报,对《办法》进行审阅并质询讨论,认为《办法》本身及制定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条款设置科学,制定依据充分,可操作性强,明确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力、责任和义务,自由裁量设置适当。专家组一致同意《办法》通过制度廉洁性评估,并建议再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