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运管部门推行“一费清”制度加强驾校诚信建设

05.01.2016  12:22

  为进一步推进驾校诚信建设,规范驾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2015年以来,扬州市在城区(包括市直、邗江区、江都区)36所驾校推行“一费清”制度。“一费清”指驾校向学员收取的费用必须经过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报名大厅张贴公示,明确专门的报名机构和人员负责收费,禁止非报名机构人员(如教练员等)向学员收费。截至12月25日,36家驾校已全面落实该制度。

  扬州市运管部门强力推行“一费清”系列制度的“四个一”举措包括:

  一、发表一个自律宣言。扬州市城区驾校集体发表自律宣言,向社会庄严承诺,一次性收取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并出具收费票据,其他任何人不得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如出现违反“一费清”制度情形时,自愿接受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和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罚。

  二、签订一个培训合同。贯彻落实省有关规定,大力推行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培训合同备案、培训合同签订、培训合同履约、培训合同解除等过程监督,重点查处不签订培训合同不依合同约定等违规经营行为。

  三、推送一个短信提醒。扬州运管利用智能化系统信息化管理资源,与手机运营商协作,向注册报名成功学员推送“一费清”制度短信提醒,告知学员“一费清”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维权途径。

  四、审核一系列开班材料。驾校向扬州运管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时,除了提交开班预报表和学员详细名单,还需要提供培训合同、收费票据等材料。运管部门会抽取部分学员调查回访,核查培训合同和收费票据是否属实。

  “一费清”制度的施行使驾校收费统一规范,有效杜绝乱收费、多收费问题,形成驾培行业自我约束和管理机制,使驾校诚信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扬州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