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设立用药用械安全监测哨点

13.08.2015  14:02

  新华网沈阳8月13日电(记者罗捷)辽宁省食药监局和辽宁省卫计委近日印发《辽宁省建立药械安全性监测哨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该省将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据介绍,监测哨点是指在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的基础上,选取医院和生产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深入开展药械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工作。建立监测哨点,可提升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质量,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监测哨点的主要职责包括: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的相关平台进行上报,并对不良反应/事件进行合理分析评价;哨点医院可以利用省中心提供的监测数据,进行风险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用械提供参考;哨点生产企业应合理利用监测数据,强化风险管理措施,主动开展上市后再评价工作;配合监测机构完成药械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