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边的包月停车位无人看 车辆被划“破相”谁来赔?

11.11.2014  11:57

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报道 近几年南京有关部门为了解决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在道路边划出许多停车位。可是这种路边停车位包月过夜,却无人看守。昨日上午,鼓楼区几位车主发现爱车被划,辖区城管表示,有免责条款,这样的停车位并不负责看护。

事件:包月的车被划“破相

昨日上午8点多,鼓楼区浦江路上,有人报警称私家车被划。江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查看,马路两边都是划好的停车位,数辆私家车的车门和叶子板处,有深浅不一的白色划痕。

据报警车主讲,每位车主交了200元包月费,在路边有了固定停车位过夜。大家都是早晨上班拿车,发现汽车被划了。根据划的痕迹看,有可能是有人使用钥匙一类的硬物,边走边划的。

民警现场看见,有一辆私家车被划得很重,从车头到车尾,有一条长长的划痕。初步统计,当天有6辆被划“破相”的私家车车主进行了登记。

车主:为何城管不赔钱

爱车被划,警方一时找不到划车人,车主们认为收费员对此有责任。车主刘先生表示,交了每月200元的停车费用,车辆的停放和安全还是得不到保障。

一位车主说:“我电话咨询了城管部门,对方表示在停车牌上已经标注了免责声明,只提供停车位,不负责车辆的安全。我们认为这不合理。现在造成损失,没有任何方面对车辆的损失负责,道路停车显得形同虚设。

对于车主们的质疑,路边停车场的收费员表示无能为力,车主的包月费,只是给车主提供了车位,并不看车。平日停车的时候,都提醒司机要及时拿走车上贵重物品,防止产生损失。

城管:路边停车不负责看管

在南京的《道路停车场服务公约》中,第五条规定:“道路停车属临时占用公共资源行为,停车收费人员不具备为车辆提供看护的责任。”这个免责条款该如何解读?为何临时占用公共资源行为,收费员可以不看车?

南京市城管局的相关人士表示,道路停车不同于经营性的停车场,经营性质的停车场是提供车位和看管。道路是全体市民的,车主停车属于临时占用公共资源,而且这个停车费是上交国库的,因此车主占用公共资源就得掏钱,收费员只是提供车位,并不负责看管。

在具体操作中,负责浦江路停车收费管理的江东街道城管科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费员每天工作12小时(早8点至晚8点),对路边停车进行收费。包月停车是晚上6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收费员夜间是要下班休息的。这些收费员是负责对占用公共资源行为进行收费,并不是经营性停车场,24小时停车收费看护。

有车主表示,交钱过夜不光是有车位,有人看管更好。既然人手有限,能否每月加点钱,请收费员夜间值班看车。鼓楼区有关部门表态,道路停车与经营性质封闭式停车场不同,开放式停车安全管理有难度。不过市民有需求,下面他们将进行调研,看看能否增加夜间看管人员。□金陵晚报记者 胥欣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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