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驾”电动车一去不返 一男子连骗3辆电动车被判拘役

09.09.2015  16:34

  中国江苏网9月9日讯 (记者米格) 试驾电动车,然后一去不返。记者今日从江苏常熟法院获悉,河南男子何某在三天内连续试驾走了三辆电动自行车,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五百元。

  何某2015年3月到常熟,一直无业。

  4月28日,来到沙家浜镇某电瓶车行,假装要买车的样子。还和老板讨价还价,最后说要试驾一下。于是试驾了一款售价3500元的电动车。他把车开出去后,就再没回来。

  之后的两天里,何某采取同样的手法,找提供试驾的电动车销售店,一天一辆,又试驾走了2辆电动车。

  何某以为这样来钱很容易,很不巧,4月30日,他对第三辆电动车下手后,被警方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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