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1556辆机动车达到报废状态

03.03.2016  10:34

昨天,记者从市车管部门了解到,到昨天为止,我市有1556辆机动车达到报废状态。目前,很多车主未能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1556辆达到报废状态的机动车中,1162辆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以及低速(农用)汽车,其余均为摩托车。达到报废状态的机动车大部分是因为使用年限需要强制报废,也有的车辆使用年限虽然很短,但因车主平时驾驶习惯差,车辆的各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指标,因而车主申请提前报废。车主如果继续驾驶着这些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会埋下安全隐患。车主应尽早到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申请注销手续或者送交有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公司。

 

据了解,2013年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使用年限对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以及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也将被强制报废。

 

车管部门提醒,车主要关注所属车辆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定期做好年检,同时还要留意车辆的车况,定期做好维修、检查。车主若继续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