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日徐州交警为29辆安全标兵车驾驶员授奖

03.12.2016  19:03
徐州市泉山交警大队相关领导为获奖出租车驾驶员颁发证书。肖海波 摄 出租车驾驶员展示获奖证书。肖海波 摄 获奖出租车驾驶员合影。肖海波 摄

  中新网南京12月2日电(朱志庚 肖海波)12月2日是全国第五个交通安全日。为激励守法、弘扬正能量,徐州市泉山交警大队为29辆连续四年无事故出租车驾驶员颁发“安全标兵车”荣誉标牌和证书。

  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关系到群众的公共安全。在这个交通安全的特殊日子,泉山交警大队给模范守法的29名出租车驾驶员授予“安全标兵车”的荣誉标牌和证书。据介绍,这些获奖的驾驶员都是来自徐州公交出租公司。他们在平常的服务工作中不争道强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能够安全及时地将乘客送达到目的地,给徐州公共交通树立了良好形象。

  “将乘客平安送到目的地是我的职责,没什么可表扬的,交警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我受之有愧。”连续11年无事故的苏CE9222安全标兵车驾驶员吴光明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会尽心尽力,竭诚为群众服务,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好司机。

  徐州公交出租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这已经是第15年联合交警部门评选安全标兵车,公司还以年终奖励、违规摘牌等方式,鼓励公司员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营运服务争先,让乘客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给出租车司机授奖的泉山交警大队教导员王家海告诉记者,出租车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很多司机存在争道强行、违规停车、加塞变道等交通陋习。交警部门一方面通过电子抓拍、现场处罚等方式严惩违法者,另一方面也想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与出租车司机的感情,鼓励他们遵守法规,安全文明行车,为市民出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