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就地理论引发路堵将罚 常州已有司机领罚单

19.10.2016  11:05
昨天晚高峰时,高架交警在高架上执勤 葛小林 摄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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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高峰时,高架交警在高架上执勤 葛小林 摄

  10月18日,常州交警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称,今后,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而如果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据悉,此举已在高架道路上实行。今年以来已有百余驾驶人因在高架上行车时出事故,并造成大堵车等严重后果而领到“致堵罚单”。

  焦荆 葛小林

   就地停车理论引发大堵车

  据常州交警高架大队副大队长周佳介绍称,在早晚高峰时段,常州高架部分路段交通流量超饱和运行,轻微车损类事故频发,七八辆车连环追尾事故也较为常见。据介绍,部分驾驶员在发生事故责任明确的轻微交通事故后,不听从交警的电话撤离告知,未迅速取证撤离事故现场,而是一味保持事故现场等待交警,还有部分驾驶员连警都不报,占据车道就地理论,导致后方车辆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交通事故。仅9月份,此类情况造成交通堵塞的就达到7起。

  例如,10月17日7时40分许,于某驾车与顾某和李某的车在高架隧道东向西方向发生连环追尾的轻微交通事故,但3人没有报警,也没有依法撤离现场,而是在事故现场理论,导致高架大堵塞。高架交警在监控中发现情况后通知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进行了快速处置及撤离,并依法分别对3人处罚200元,不计分,对事故中有过错的于某、顾某处罚50元,不计分。

   致堵罚款”将全市推广

  据常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架上一旦出现追尾等事故,极易引发全线拥堵。因此交警在高架道路实行快速接处警机制,同时依法对发生事故过错方和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行为进行处罚。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今年以来,高架交警已对高架行车造成大堵车等严重后果的百余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常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致堵罚款”今后将在全市各类道路推行。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大家,6时至21时发生在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武进范围内,没有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且无下列六种情形的事故(1。机动车无号牌、车辆未年检或未保交强险的;2。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等危险物品车辆的;3。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及单方车损事故;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5。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6。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车辆立即撤离现场,进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