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车购税新政实施江苏每月减税4亿元

09.10.2015  11:17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购买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记者从江苏省国税局获悉,车辆购置税优惠新政实施后,全省国税机关每月将为纳税人减税近4亿元。
  正准备购车的李先生向记者表示:“本来我准备在国庆节前购买一辆2.0排量的车子,今天看到国税机关宣传新的车辆购置税政策后,估算了一下,如果购买一辆14万元的1.6排量的车子,仅车辆购置税就能节省将近5000元,所以我决定还是买一辆小排量的车子。”
  车辆购置税优惠新政不仅给将要购车的纳税人带来了实惠,还给以销售小排量汽车为主的汽车销售公司带来实质性的利好。以宿迁市中科志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例,目前,该公司小排量汽车销售占比达60%,预计全年小排量汽车销售占比将达70%以上。
  “支持小排量汽车发展,是国家促进调结构扩内需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以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前3个季度,宿迁市1.6升以下乘用车共销售32325辆,逆市增长13.3%。随着新政策的落地,全市第4季度小排量汽车销售将突破13000辆,同比增长20%以上,将减征车辆购置税4500万元以上。”宿迁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王长明说。(徐军 徐建权 本报记者 徐云翔)
  2015年10月9日《中国税务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