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广播:7月1号起 江苏小作坊食品摊将有“身份证”

03.07.2016  21:48

  1号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江苏近9万家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将获得统一的“身份证”,对他们的管理也将有法可依。
  原料冷藏间、化冻间、腌制间、烘干间,走进某制作烤鸭的小作坊,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这家店刚刚获得《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老板刘先生。
  “原辅料那一块开始是大冰库,改造以后有了大冷库,地面开始是水泥地面,后来又贴了瓷砖、墙砖。生意跟以前相比呢?肯定有了很大的提高,因为以前没有小作坊登记证就相当于黑作坊一样,现在有证了,老百姓吃的也放心。
根据《管理条例》,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后,在经营场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统一的要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冯宜敏表示,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将在7月1号起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破解监管难的问题。
  “据我们初步统计,全省小作坊有3.5万家,包含的产品也是多种多样,有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小油坊等,跟老百姓关系非常密切,此前没有相关的卫生规范,在监管是也有一些盲区。
   据了解,对于还不符合规定的小作坊的升级改造,政府部门将予以一定的补贴。如果未登记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却仍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当地食药监部门将没收经营户的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冯宜敏:
   “登记证是准入的门槛,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根据小作坊要求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可能20%不需要整改就能达到要求,但是有百分之六七十要通过政府的要求、小作坊业主的努力来达到要求。可能还要百分之一二十完全不具备条件,这样的小作坊我们就要采取一系列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坚决取缔。
   而对于全省近5万家各类食品摊贩,《条例》同样将它们纳入统一管理,摊贩经营者需要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并获得信息公示卡。不仅生产过程中要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销售时也要在摊位明显位置 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否则将会被责令停业甚至取缔。
                               【江苏新闻广播 (南京FM93.7)李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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