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猎狐”有逃必追

12.05.2016  13:42

  【编者按】

  2016年“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即将来临,江苏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主题为“防范风险、护航发展”的宣传活动,本报从今天开始陆续推出“猎狐2016”境外追逃、打击假币犯罪、打击银行卡犯罪、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系列特别报道,贴近民生、贴近群众,揭露常见多发经济犯罪的惯用手法和伎俩,展示我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和护航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取得的显著战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凌晨,一架国际航班降落南京禄口机场,全副武装的民警押解着一名中年女子缓缓走下飞机。她就是涉嫌传销犯罪,案值超过1000万元的境外逃犯时某。至此,江苏公安经侦部门跨境“猎狐”又添新功。

  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以下简称“经侦总队”)昨发布,自2010年该总队成立境外追逃专门机构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先后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埃塞俄比亚、台湾、香港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境外经济犯罪逃犯287名,涉案总金额达100亿元人民币。江苏经侦坚持有逃必追,通过因情施策、分类缉捕等成功经验,让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不想回”的抓回来、“潜回来”的出不去、“想回头”的回得来。

  【“不想回”的抓回来】

  传销头目出境继续干,19天被抓回

  去年6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云数贸联盟”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经查,2015年2月以来,53岁的南京大妈时某等人设立网站,鼓吹公司股票即将在美国上市,以“振兴民族互联网、成就更多平凡人”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其先后发展分公司20余个,发展下线会员上千人,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江苏警方当即展开追逃工作。今年2月25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率江苏省公安厅和南京市公安局组成工作组赴马来西亚。

  时某虽出逃境外,仍通过遥控指挥的方式,继续对国内民众开展非法传销活动。3月15日凌晨,在我驻马使馆和马来西亚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工作组经过连续5天的艰苦蹲守和跟踪,终于将藏身于马来西亚某小区内的时某成功抓获。此时,距离工作组赴马19天。3月17日凌晨,时某被安全押解回国。

  “对逃往国外不想回来、不愿回来,企图在国外‘逍遥’过日子的嫌疑人,我们全部要缉拿归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表示,不管嫌疑人多狡猾、隐藏多深,警方都不会轻易放过。

  2013年上半年,短短几个月时间,犯罪嫌疑人周某即伙同他人以签买卖合同的形式诈骗了10余名受害人共计600余万元,并于案发前逃往菲律宾。

  周某曾在菲律宾上学、打工,对菲律宾非常熟悉,而且其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不再使用以前的通讯方式,也不和国内的亲人联系。经过一年多的不间断工作后,江苏警方最终掌握了周某的住址。

  缉捕组发现,周某在境外的日子过得十分潇洒,住在马尼拉富人区的别墅内。该小区守卫森严,保安都荷枪实弹,不经业主同意,绝不允许陌生人进入。正当缉捕组一筹莫展之际,周某在网上发布了一则租房信息。随后,两名年轻民警假扮夫妻与周某取得联系,并约定了看房的时间。之后,缉捕组各就各位,与菲律宾执法人员一起埋伏在约定见面的咖啡馆门口,将其擒获。

  【“潜回来”的出不去】

  逃犯变身外籍华人,北京拍卖会上被抓

  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多年境外追逃情况来看,逃犯在境外生存并非想象的那样逍遥自在,有的逃犯无法适应当地生活环境而倍感空虚无聊,有的由于没有新的经济来源又改变身份回国寻求新的机会。对潜回境内的逃犯,江苏公安经侦部门织密堵控网络,让境外嫌疑人回得来却出不去。

  2011年11月的一天,寒夜里的北京格外寂静,但北京昆仑饭店的会议大厅里却热闹非凡,某国际拍卖公司正在举行2011年中国秋冬季拍卖会。会议展出的一件展品吸引了大家的注意,纷纷举牌竞拍。就在最后一排一名衣着考究的中年男子举牌竞价的瞬间,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他的手腕上。

  被抓男子正是涉嫌逃税、虚开发票3000余万元潜逃加拿大15年的犯罪嫌疑人黄某。1996年11月,黄某通过虚列成本等多种方式逃避缴纳国家税收,同时还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案发后,黄某为逃避警方追捕,先后流窜我省无锡、南京和上海、安徽、北京、内蒙、深圳等多省、市、自治区,最终通过非法渠道出境潜逃至加拿大。

  黄某在加拿大通过非法渠道取得了国外身份证件并化名为Peter,由一名逃犯摇身一变成为外籍华人。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的他,大摇大摆走在北京大街上。没想到,才几天时间就被千里之外的无锡警方一举抓获。

  【“想回头”的回得来】

  人到中年只身出逃,警方4年劝返

  江苏公安经侦部门在境外“猎狐”中发现,部分外逃嫌疑人迫于国内警方追捕压力,成天东躲西藏,心中逐渐萌发回国投案的想法。然而,由于对国内法律和环境缺乏了解,很多境外逃犯一直不敢回国。

  2014年10月23日,一架由伊朗首都德黑兰飞来的波音客机缓缓停靠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一名头发花白的中年男子走下悬梯,向早已等候在此的徐州公安局经侦民警走去。“我不能一辈子顶着‘逃犯’的帽子,在国外躲再久也不如回家安心。

  该名男子叫崔某山,是2012年徐州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的逃犯之一,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80万余元。案发后,他逃往伊朗,在其开煤矿的老乡处落脚。

  徐州经侦民警研判中发现,崔某山家人都在国内,儿子又刚刚考取研究生,规劝其主动投案可能性较大,于是,多次到崔某山家中开展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并通过微信与其取得了联系。最终,崔某山下定决心,写下“投案自首书”传递给警方。“要珍惜法律给予的政策机会,要相信法律和警方,早点回国投案自首,唯有这样,才能补过,才能给自己和家人一个比较圆满的交代。”崔某山对那些和他一样逃往国外的人说。

  “对于投案自首的嫌疑人,我们都会最大限度给其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说。

  【警方呼吁】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据介绍,截至目前江苏共抓获境外经济犯罪逃犯287名,涉案总金额达100亿元人民。江苏经侦民警先后出境开展境外缉捕工作50余次,追逃的脚步已踏上全球20余个国家和地区。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已经启动,江苏警方再次呼吁,希望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能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主动回国投案,给自己一条退路,也给自己一条出路。如果对法律置若罔闻,江苏公安机关绝不会罢休、绝不会放弃,将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力量,即使用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也一定要将每一个境外逃犯都缉捕归案、绳之以法。

  □本报记者李海明本报特约记者苏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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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