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6.06.2018  11:21

  2018年以来,南京市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市区两级通报曝光33次63起,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决态度,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重要政治信号。为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成果,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五起典型问题是:

   玄武区如意幼儿园园长仇宜波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11月、2017年10月,仇宜波组织并带领该幼儿园教职工先后赴常熟市、东台市旅游,游玩了沙家浜、黄海森林公园、董永七仙女文化园等景点。两次旅游费用在幼儿园列支报销。2018年5月,仇宜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苏芸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秦淮区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管理科(环境应急科)主任科员周保发、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郑寒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

  2016年11月至12月,周保发、郑寒松(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对辖区内某汽车服务中心进行环保执法过程中,收受该企业负责人赠送的购物卡。2018年3月,周保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寒松受到通报批评。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校长兼栖霞街道文教支部书记张礼宏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经张礼宏同意,栖霞中心小学副校长周克林、副校长徐志华、所属江南小学校长王志清及张礼宏本人在安排工作餐中违规提供酒水,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部分餐费、酒水费用在中心小学列支报销。2018年4月,张礼宏、周克林、徐志华、王志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稽查科原稽查员曹军等人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国庆节期间,曹军及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倪俊(聘用)、奚月飞(聘用)分别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各自的私家车加油。2018年4月,曹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倪俊、奚月飞被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赔,并给予3人经济处罚。江宁水务集团办公室原主任王军对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使用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天景社区党总支原书记许浩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7年春节前,许浩和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徐宏明,以及社区副主任李强、侯家俊共同商定,通过虚增人员务工费等方式套取社区资金,违规为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年终福利。上述4人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许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徐宏明、李强、侯家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赔或收缴。

  以上违纪行为,有的慷公家之慨组织公款旅游,有的心存侥幸多次违规公款吃喝,有的变换方法发放津补贴,这些问题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少数基层单位作风建设的压力传导不到位,“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

  党中央高度重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令五申、常抓不懈,绝不是当做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放在关乎人心向背、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戒,从小事小节做起,带头抵制不良风气,既不做违纪违规行为的“制造者”,也不做“笑纳者”,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等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和反对“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通过强有力的查处、通报,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检查,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把节点变为作风建设“加油站”,在持续的高压态势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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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