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江苏取消、降低、放开 一批收费项目

02.09.2017  01:45

  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2017年9月1日起,我省将取消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放开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这次取消的4项收费包括赴台申报、代办服务收费,涉外婚姻代办服务收费,人才中介服务收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对取消的收费项目,相关收费单位不得继续收取,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收费;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包括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省物价局将另行发文明确;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包括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场地训练收费等等,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原则,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记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