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明年起宿迁市区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

16.12.2016  03:42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区机动车数量与日剧增,停车压力明显增大,“停车难”和城市交通拥堵矛盾日渐加剧。为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维护经营者和车主的合法权益,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近日,市物价局联合公安局、城管局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市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就适用范围、部门责任划分、停车收费定价形式、定价原则、收费分区、计费方式、免费情形、明码标价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根据《办法》规定,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实行“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地上高于地下、昼间高于夜间、节假日高于平时、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引导机动车向室内、路外、非中心区域分流,遏制长期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缓解市区中心区域停车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