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0月1日起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21.09.2016  09:05

  
        江苏省从2016年10月1日起,将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公章刻制备案,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在全国普遍实行‘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江苏将公安部门实施的公章刻制备案纳入此次改革范围,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推动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给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南京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负责人张弢称,此次改革是“三证合一”的延续,不会增加企业任何负担,而是依托现有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和传输方案,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息在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公安等部门间的交换传递和共享应用,这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也就是说,今后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等数据我们可以直接实时传递,企业年报报送截止后,数据可实现批量传送,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监管。”张弢解释道。

  据了解,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负责保管这套档案,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社保登记、统计登记和公章刻制备案等手续。对于持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且已办理社保登记、统计统计或公章刻制备案的企业,原发证照继续有效,从2018年1月1日起,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