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8年查处160起公积金失信 多为伪造材料

25.03.2016  13:44

  中国江苏网3月25日讯  诚信问题至关重要,涉及每一个人,尤其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消息,前不久,缴存职工董先生以在浙江购房为由向市区营业部申请提取公积金。经窗口人员仔细审查、核实,发现董先生利用他人真实购房信息,伪造发票,企图骗提公积金。其实,有着与董先生同样想法的职工还有不少。近8年来,该中心累计查处各类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160起,涉案资金1150万元,极大维护公积金制度的权威性和公平性,有效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损制度的权威性、公平性,甚至干扰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平稳运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营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在日常业务办理中,他们经常发现个别职工伪造房屋信息证明、合伙购房、婚姻关系等材料,骗提套取公积金。如果这些行为一旦得逞,就会扰乱公积金健康平稳的运行秩序。

  据透露,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市住房局实现信息共享,实现购房信息与市住房局数据库实时核查,职工无法通过伪造本地购房材料骗提公积金。经调查分析,在去年以来查处的骗提骗贷公积金案件中,主要是伪造异地购房材料的案件。不法人员利用我市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之机,伪造异地购房材料等。伪造材料从购房合同、契税证明和房产证要件,到各种关系转移证明,通过把虚假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嫁接到真实购房信息上,企图蒙混过关。

  为严防违规行为的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堵住管理漏洞,并注重提高前台业务受理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的鉴别能力。特别是该中心还锁定了骗提骗贷行为的易发人群。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易发人群存在账户余额多、工作稳定、收入高,个人征信显示逾期、欠款较多等共性,且大多企图通过异地购房的方式套取公积金。

  对于骗提骗贷、缺乏诚信的职工,我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相关办法,明确提出了惩罚措施。我市将禁止失信行为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其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5年;除退回所提或所贷款项外,暂停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通报单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