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通报4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8.09.2016  08:34

  7日,省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港居委会委员李培宝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将响港居委会第三居民小组居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36.99万元、39.83万元存入其参股的某农资专业合作社,获取利息1.4万元。

  建湖县庆丰镇东平村党总支原书记刘井杭将国家补贴给该村“村村通工程”项目资金中的11.83万元占为己有,并先后6次收受3名私营企业负责人现金共计8.89万元,为请托人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镇江新区丁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殷龙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挪用“万顷良田”承包保证金10万元和39.01万元炒股营利;在“万顷良田”土地发包过程中,多次收受承包人现金共计30.99万元,并为请托人在土地承包和承包费用减免等方面谋取利益。

  扬中市三茅街道大众村党委原书记赵云良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5次收受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财物共计43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去年4月至12月,该村原党委委员谭银美、村会计祝霞利用负责两个村民小组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采用签订虚假安置协议的手段共同骗取、私分拆迁补偿款共计39.631万元,其中谭银美分得8.1万元,祝霞分得6.6万元。

  上述人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黄 伟)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