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档案局赴新组建单位调研指导档案工作

01.08.2017  01:53

  为加强苏州市姑苏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区档案局《关于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姑苏档发〔2017〕7号),近期,区档案局赴古城保护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拙政园、阊区、盘门、葑门、山塘5个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平江、沧浪、金阊3个新城调研指导档案工作,了解档案工作现状,实地查看档案库房建设,对存在的问题解疑释惑,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档案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纳入议事日程,在经费上保证、在工作上支持、在责任上落实,优化档案工作环境。

  二是加大档案硬件投入。完善档案管理必备的基础设施。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等困难,按照“八防”标准配备档案专用库房和档案橱柜,创造良好的保管保护条件。

  三是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重视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以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有效利用为目标,努力使档案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四是推进档案工作创新。把档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依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测评细则》、《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积极开展档案工作星级测评、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提高本单位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制定目标,组织实施,实现档案工作规范管理。

  五是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处置原则。要求新组建单位按照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力量抓紧完成机构改革调整前原单位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工作,并妥善保管,待档案馆馆藏空间条件允许,统一移交进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