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建副主任赴常州市检查《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

25.11.2016  11:05

  11月21日至22日,马太建副主任带领检查组赴常州市对《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法制办会同省扶贫办、省审计厅、省农委组织的一次实地抽查。
  检查期间,马太建副主任一行听取了常州市及金坛区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进行了交流、座谈,调查了解当地贯彻实施《条例》、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有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实地走访了金坛区朱林镇唐王村和黄金村,现场考察了农村扶贫工作联系点;查阅了农村扶贫开发有关工作的案卷、台账、数据和资料。
  检查过程中,马太建副主任对常州市及金坛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条例》,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落实制度化、长效化扶贫开发措施和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水平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他希望,常州市和金坛区能够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在贯彻实施《条例》和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多做探索,多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