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检察惩防并举维护非公企业权益 三年查办涉案300余万

06.04.2017  11:14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非公经济合法权益,被地方党委政府评委“优质服务单位”。在经济转型期和新的发展形势下,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招商引资、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职务之便,向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明示、暗示等方式索贿、受贿,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和公平竞争性。

  据了解,赣榆区检察院近三年来共立案侦查涉及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其中,直接立案查办非公有制企业5家,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8人。如,赣榆区检察院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领域就查办7名犯罪嫌疑人,为国家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结合办案,赣榆区检察院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延伸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服务,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通过开展预防咨询、预防宣传等工作,及时告知非公有制企业享有的合法权益,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及时收集分析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各种有效信息,对可能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存在犯罪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预防调查和预警预测,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孙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