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生机勃发”

03.05.2016  16:32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自2012年被列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追加推广县级示范以来,围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发展目标,合理利用资源,稳妥实施项目,全面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建筑一体化应用,呈现勃勃生机。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32个,建筑面积140.56万平方米,折合应用面积42.1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示范推广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基本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标准、规程或图集,推动了区域能源生产方式革命,构建起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体系。

示范推广过程中,该区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有关法规,立足区情,制定了《赣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11-2015)》,科学布局、适度发展,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多能互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为了规范强化项目管理,该区先后制定了《赣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赣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区住建局加强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安全等管理,在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同时,围绕加强技术支撑,成立了赣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家委员会,邀请20多名建筑、暖通、水电等方面的专家,参与示范项目的评审,对实施过程进行业务和技术上的指导。该区还坚持示范带动,对列入的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规范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安装、统一验收标准,增加了太阳能安装后的性能检测等验收内容,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规范化、规模化,既保证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效率和安全,又保证了建筑一体化的整体观感。

通过近几年的规范发展,该区可再生能源应用全面达到示范效果,金融大厦、金苑大酒店、文化四馆等大型公共公益性建筑改变了原始的用能模式,充分显示了示范技术在建筑应用中高效、舒适、方便的优势,改变了工作环境和解决热水供应等问题,每年可节约标煤3426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462吨,减少粉尘排放约34吨。目前该区示范项目,由获得省级及国家级认定的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能效测评工作,结果显示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平均集热效率在46%以上,平均太阳能保证率为50.65%,高于相关标准要求10%,平均增量投资为30元每平方米,平均静态投资回收年限为3.15年,各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良好,项目在节能效果、管理水平上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张永进  宓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