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检察院: “阳光监督”下召开不捕案件说理听证会

01.09.2015  11:13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最近,赣榆区院召开了杨某危险驾驶案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不捕说理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10余人参加,市院侦监处派员到场指导。

  会上,侦监部门承办人首先汇报了简要案情及不捕理由,参会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法制科长发表了建议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及理由,律师代表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三方展开激烈的讨论。5名人民监督员根据各方意见进行闭门评议后,一致同意赣榆区院的不批捕理由和不批捕决定,意见为:本案是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主要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外出打鱼谋生,不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情形,不捕可以保证诉讼活动的进行,并建议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听证会结束后,赣榆区检察院结合案情、相关法规及评议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作出不批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变更对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本次听证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会的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给予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