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

01.01.2015  01:06
 

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全面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严格落实纠纷“谁受理、谁负责”。

一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的原则,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对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及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解决且能解决而不解决,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健全协调会议制度。 首问责任制明确建立一方受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动调解机制。坚持和落实县级每半月召开一次、乡镇每周召开一次的矛盾纠纷协调会议制度, 重大、集中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是健全回访工作制度。 对已调解的纠纷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主动约访等形式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督促双方履行协议。特别是对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员要定期进行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确保调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编校:邵建新
来源:赣榆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