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捕慎诉轻罪记录封存 赣榆人民监督员未成年人刑事诉讼

22.12.2016  11:32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有效落实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原则和轻罪记录封存工作,对符合条件的7名涉罪未成年人被定罪量刑和不起诉的记录全部予以封存,为其回归社会扫清障碍和后顾之忧。

  2016年初,赣榆区人大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确定为本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并将检察院作为主要调研阵地。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等十余人到赣榆区检察院进行调研未检工作并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对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未检工作要在业务、保护、队伍、宣传等“四个方面推进”的建议。为此,赣榆区检察院积极采纳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四个推进”,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机制。

  经前期调研论证和院党组研究,近日,由该院未检部门牵头制定了《关于人民监督员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实施办法》,确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长效机制,并对参与的节点、方式和细则进行详细规定,促进该项机制运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