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兄妹被拘15天 法院强制执行所欠赡养款

30.03.2016  13:05

  交汇点讯 因不赡养父母,其中父亲还是名癌症患者,淮安市涟水县的陈斌(化名)兄妹三人被父母告上法院。2014年,法院判决陈斌兄妹三人每人每月支付他们父母生活费及租房费350元,在此之前,兄妹三人父亲的医疗费用各自4919.8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兄妹三人中只有一个妹妹按时履行赡养义务,其他两位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在法官多次上门劝说无果情况下,29日下午,淮安市涟水县法院依法对陈斌兄妹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同时对兄妹俩欠其父母的赡养款进行强制执行。

   老人有五子女,为何只状告其中三个

  今年75岁的陈庆(化名)家住淮安市涟水农村,夫妻俩共有一男四女五个子女,其中儿子是老大。陈庆本人又患食管癌,手术后又复发,为了能让自己病情得到有效救治,老夫妻俩能安度晚年,在与五个子女商量无果后,陈庆夫妇决定将包括大儿子在内的三个子女告上法院,要求三兄妹尽赡养义务。

  “为什么只告其中三个子女”?淮安市涟水县法院执行法官告诉交汇点记者,原来陈庆虽然有五个子女,但其中有两个女儿对老夫妻俩很是孝顺,陈庆夫妇所以将自己的大儿子、二女儿、三女儿这三兄妹告上法院。

  陈庆夫妇状告三子女时称,他们老夫妻年岁已高,无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特别是陈庆本人患食道癌多年,现又复发,无钱医治,为了维护老夫妻俩的合法权益,要求三子女每月给付老夫妻俩生活费640元,三子女每人每月给他们的父亲陈庆护理费400元,老夫妻俩生病费用凭票据由三子女各自负担五分之一,三子女每人每月给老夫妻俩房租费20元。

   有能力却不履行,兄妹俩被司法拘留15日

  2014年8月份,淮安市涟水县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斌三兄妹每人每月给付他们的父母生活费及租房费350元,于每月的15日前付清当月费用。他们的父亲陈庆此前看病花费由陈斌兄妹三人各承担4919.8元。

  拿到判决的陈庆夫妇俩原本以为三子女能够按时履行他们的赡养义务,但想不到的是,只有一个女儿能按时履行,另外兄妹俩拒不履行,夫妇俩于是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调查,陈斌兄妹俩有能力支付给他们父母赡养费”,据涟水县法院执行法官介绍。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劝说,在有赡养能力的前提下,但陈斌兄妹俩一直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29日下午,法院依法对陈斌兄妹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而兄妹俩分别欠父母的一万余元赡养款目前也在强制执行阶段。

  通讯员 何志强 交汇点记者 朱鼎兆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