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赌博挪用高校经费350多万 80后“官二代”获刑11年

22.06.2015  22:00

  新华报业网讯 父亲是某县城某局的局长,毕业于南京某大学后留校工作,在同龄人还为生计打拼的时候就轻松拥有车子、房子……活在顺境中的陈清却没有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选择了赌博这条不归路。6月22日,南京市检察院公布了这起案件,陈清因挪用公款350多万获刑11年。

  1981年陈清出身于苏北某县城一干部家庭,父亲曾任某局局长。优越的家庭环境、聪明的心智,陈清的成长和学习都很顺利。从南京某大学毕业后,他顺利地留校在学校的科学研究院实验室与平台处工作,日常工作主要分两部分,一是负责学校科研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二是负责学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部分事务,主要是协调进口仪器设备采购代理公司与学校老师的对接工作,包括仪器采购信息通报、仪器设备款支付等工作以及学校科研基地购买加温油料等。这个位置看似普通,其实重权在握,经手的钱款动则几十万,一年累积下来就是几百上千万。

  此时,年纪相仿的同龄人可能还在为生活打拼,毕业以后的陈清却房子、车子、孩子一应俱全,生活可谓风调雨顺、天遂人意。过于顺利的生活让陈清总觉得缺少些什么,所以平时和三五朋友搞些“小来来”成为人生一大乐趣。特别是当陈清父母亲因职务犯罪双双被处理之后,陈清的生活状态和个人心理状态发生了大反转,赌博已然成为了他调剂心情的惟一途径。2012年,出入境记录显示,陈清经常往返澳门。据陈清自己介绍,这些年参加赌博输掉了六七百万都不止,陈清只是一名普通的高校事业编制人员,这么多的资金哪来呢?原来陈清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将手伸向了仪器购置经费上。2013年7月,陈清挪用了一笔用于购买仪器设备款47万余元用于赌博,2013年11月26日,提心吊胆了几个月后陈清归还了这笔挪用款。第一次挪用公款得逞,陈清发现操作相当方便,而且只要自己赢钱了,会很快将借款还掉。以这种方式陈清又操作了好几次。

  经统计,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陈清在担任科学研究院实验室与平台处基地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学校科研设备采购代理协调工作及学校科研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7次将学校用于购买科研仪器设备的公款挪用以及虚列购买科研基地加温油料的名义挪用公款,进行赌博非法活动。短短1年时间,陈清总计挪用金额350.7万余元,到案发为止,仍有300多万元公款未归还给学校。

  2014年7月19日,陈清在债务人纷纷围堵、内外交困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主动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就在陈清被刑拘期间,他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了,可惜陈清作为父亲却不能见上自己孩子一面,并将愧对子女一生。最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判处陈清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或经手人员,这与作案人平时思想松懈、财务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公私不分等有关,同时也暴露了案发单位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上的缺失,提醒相关单位要重视财务经手人员的纪律教育、层层把关和全程监督,最终形成不敢、不能、不愿挪用的管理局面。(文中均为化名)

  通讯员 王洁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