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风险管理指引和抽查审计办法宣贯会

15.06.2017  09:25

     

    6月12日,省国资委召开风险管理指引和抽查审计办法宣贯会。最近,省国资委出台了《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关于外聘审计机构对省属企业进行抽查审计的试行办法》。《风险管理指引》针对企业战略规则、人力资源管理、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产权管理、投资并购、改革改制、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经营、投资和人、财、物管理活动,对其中容易出现风险、产生漏洞、发生舞弊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明确具体的防控制度、流程和措施,并对每项经营管理活动的风险及其特征作了定义描述。根据《抽查审计办法》,省国资委将对国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异常、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隐患等企业,对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决策和执行等情况进行抽查审计,通过审计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资产质量、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启动监督闭环工作机制、经营成果,督促问题整改。在宣贯会上,省国资委有关同志介绍了《风险管理指引》和《抽查审计办法》出台的背景、目的与意义、主要内容。

  最后,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琨就两个文件的贯彻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推行风险管理和抽查审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风险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深刻理解风险管理的内涵,正确处理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关系;三是准确把握风险管理指引内容,积极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四是积极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大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李主任要求各省属企业认真梳理排查风险点,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立风险识别系统和预警方案,下大力气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推进管理流程固化,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李主任还对两个文件的学习、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企业强化问题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省属企业有关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监事会成员及省国资委有关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