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资委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国资监管

07.08.2015  02:37

 

              “六五”普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常州市国资委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的理念,以普法促执法,结合实际工作,着力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规范机关行文。一方面严格按照《常州市国资委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程序、发文格式。另一方面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制定了《常州市国资委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则》。二是落实政务公开。为增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及时成立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委“三定”方案,明确我委职能和职责范围;各职能处室都有政务公开承诺,并公开各自的工作流程及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在《江苏经济报》、《常州日报》、常州产权交易网等规定媒体上及时公开我市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交易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在《江苏国资》、政府网站、委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国资监管工作动态;聘请多名各界人士担任机关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市国资委机关作风建设进行全面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的制度和规范。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监管,保证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相继建立了《常州市国资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常州市国资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配套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四是努力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中,要求委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努力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