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困难学生 全年投入2亿元

25.12.2015  11:50

  不仅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不断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以享受资助。“十二五”期间,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无忧,是南京重要的民生工程,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教育惠民政策。仅2015年,南京用于学费减免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就达2亿元,资助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9291人次。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无忧,前几年南京就出台了相关资助政策,减免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入学费用。去年,资助政策扩大到9类人群,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南京市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南京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等困难家庭的学生。

  今年,南京还将7类外来务工随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政府资助保障体系,实现在宁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全覆盖,确保“应助尽助”。

  目前,南京困难幼儿家长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减免保育教育费。同时,对困难幼儿按每学期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或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免除社会实践活动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同时,按照小学生每学期750元、初中生每学期1000元发放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减免学费、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同时,按照每学期1000元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起点的高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免除学费。同时,按照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中职助学金。

  来自南京市教育局的统计显示,2015年,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南京资助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3314人次,减免保育教育费和发放生活补助852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264人次,减免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和发放生活补助1721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39人次,减免学费、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和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1205万元;资助中职、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74人次,发放助学金535万元。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