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规范落实调解经费保障措施

29.09.2016  01:05

徐州市贾汪区司法局充分落实经费使用和管理,3年来在保证基础经费25万元(0.5元/人×25万人)的基础上追加64万元,充分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质效提升。该区人民调解矛盾化解数年均增长5.3%,成功化解率保持在97%以上,年培训量达150场次,今年公、检、信访等委托移送和依申请调解分别较去年增长41%和32%。

一是确定经费开支范围。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三项,经协调,三项经费由区财政予以统筹保障。

二是明确经费补贴标准。以镇(街)为单位,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5-1.00元予以安排。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实行“一案一补”、“以案定补”机制,按矛盾纠纷案件调处的简易、群体性社会影响程度以及达成和解、履行情况、档案质量等条件分五个补贴等级和标准,予以保障,确保补贴公平公正。

三是实行优补奖励机制。年终对10个司法所和调解员进行考核,对获得各级调解先进组织和个人的单位和人员优补多补,对调解工作开展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单位减少奖励,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调解员解除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