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运行成效显著

04.04.2015  12:05

  为积极配合江苏省开展的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江苏省财政厅于2012年制定了《江苏省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支持各地财政部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2012-2014年省财政支持地方建立资金池数量达到34个,资金池总规模为7.32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2.3亿元,地方财政出资5.0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省34个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累计撬动银行贷款规模73.5亿元,支持了154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为解决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扩大科技贷款投放规模。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省和市、县财政分别按照1000万元、500万元的额度和1:1的比例出资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合作银行根据资金池的支持方向,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推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型产品,缩短贷款流程和审批链条,创新担保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了绿色信贷通道。在财政部门、合作银行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科技贷款投放规模有效放大,帮助了企业加速成长升级。如南京市的资金池于2011年成立,规模为3000万元,4年累计投放科技贷款9.4亿元,累计放大倍数达到31倍;扬州市的资金池于2012年成立,规模为2000万元,3年累计投放科技贷款6.3亿元,累计放大倍数达到31.5倍。  


  公开引入银行、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形成了政府和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模式。市、县财政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合作银行、担保等合作机构,通过“资金池+银行”或“资金池+银行+担保”等模式,资金池、银行、担保三方各自按照约定比例进行责任和风险分担。由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按照独立审贷、审核的原则,以市、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为项目源,按资金池金额不低于10倍的比例放大,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如宝应县财政局和科技局联合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民生担保公司和县农商行根据名单提供担保和独立审贷,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投放规模的扩大。  


  建立科技企业项目库,实现对科技重点项目的定向扶持。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科技、经信等部门积极开展了“资金池”贷款企业推荐工作,并协调人行等相关部门开展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如该省泰州市对于进入项目库的企业,地方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严格审核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科技企业证明等材料,并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技术研发能力,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的140家科技型企业进入项目库。并及时跟踪了解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突出对科技创新能力、还贷能力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的信用记录把关,为资金池安全有效运作和精准扶持提供保障。到目前为止,全省34个资金池入库科技型企业超过3000家。  


  严格执行利率上浮规定,力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地按照贷款利率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30%的要求,严格控制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负担。多数资金池担保贷款利率在6%-7.8%之间,平均融资成本7%,低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如南通市的资金池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效果明显,2014年支持了111家企业融资发展,在贷余额3.2亿元,贷款平均利率在6%左右,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资金池贷款的支持下,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南通、无锡两市对出现的代偿损失及时给予补偿,分担了银行的风险。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支持有关市县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尽早实现市县全覆盖;认真总结推广资金池工作有益经验,促进各地规范操作、提质增效,并对工作成效突出地区适当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尝试在省级建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涉农、小微、科技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