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补消防工作“短板”
2015年以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消防执法检查,狠抓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消防发展“短板”问题,促进了全省消防事业发展。
党政领导重视,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贵州省委书记、省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多次带队调研,并就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将“一法一条例”作为常委会2015年唯一执法检查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督办实施,并明确了消防责任落实、村寨火灾防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3个方面、12项具体的检查重点。在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10个市(州、区)人大常委会自查情况报告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6名副主任带队,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集中反馈等方式,共对57个县(市、区)、136个(乡、镇)、163个村和省级发改、公安、司法、住建、教育、民政、卫生等17个行业部门开展了执法检查。
编制问题清单,政府专题部署督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市(州、区)人大、政府反馈存在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汇总讨论存在问题,按照市、州政府和行业部门职责逐项梳理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专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致函省人民政府专题研究解决。省人民政府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把省人大常委会8个方面工作建议详细分解为16大项、38个细项的具体任务,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任务分解,明确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和省市两级发改、民政、财政等22家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明晰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落实分解任务的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并专题部署督办。
狠抓任务落实,着力补齐“短板”。通过省、市两级“人大监督+政府落实”模式,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消防工作,全力构建新常态下的责任防控、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科技防控体系建设。2015年,省政府4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将“完成100个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改造”列为省政府2016年民生工程的“十件民生实事”内容,计划投入改造经费6亿元。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村寨消防改造、城市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纳入了全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全省消防经费到位11.68亿元,同比增长16.1%,6个消防训练基地、26个消防站全面开工建设,13个新建消防站投入使用,全省新增消防车84辆、市政消火栓4493个。微型站建设、“网格化”管理、“云上贵州•智慧消防”大数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