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群众 关注民生 江苏检察延伸触角解民忧促和谐赢民心

17.08.2017  09:21

镇江检察大走访情暖百姓心

  8月2号,烈日炎炎,恨不得躲在阴凉下,江苏镇江丹徒荣炳高庄村的村头却出现了一抹“检察蓝”,他们是来自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大走访的干警。

  这抹“检察蓝”走进了荣炳高庄村1组的村民陈大爷家。陈大爷今年79了,老伴久病卧床,儿子孙子都有精神疾病,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公诉处年轻的女干警江励在详细了解了陈大爷家情况及主要诉求后表示:“陈大爷您别着急,您家的情况我们已如实记录,您说的低保问题,我们也会及时上报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的。

  “谢谢你们,有你们的帮助和鼓励,以后的日子我有盼头了,我家的生活会慢慢变好的!”陈大爷握住江励的手说。

  今年7月开始,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挂钩走访20家企业及丹徒荣炳高庄村、裴甲村、洋湖棚等1015户农户。为更好地开展“大走访”,镇江市检察院专门组建由张新祥检察长担任团长,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马建忠担任结对帮扶共建村“第一书记”,各部门党员干警为团员的走访团,将需走访的企业及农户精确分解至各部门、各干警。

  “各部门每月安排2次相对集中的走访,10月底前实现走访对象全覆盖,每名党员干警都有明确的走访对象和走访任务。并且在“两微一端”新媒体、12309民行热线、外部网站等网络平台,实时与企业、群众开展互动交流,最大限度收集社情民意,并及时做好反馈,回应群众关切。”马建忠介绍 “大走访”规划。

  除了详细的规划,“大走访”还坚持“四必问”“四必访”的原则——问群众生活水平、问政策落实、问具体困难、问期盼建议;访企业概况、访发展愿景、访矛盾问题、访主要诉求。

  通过这些举措,检察官与企业及农户谈心,拉家常,关心群众冷暖,拉近干群关系,争取结稳定的“对子”,攀长久的“亲戚”,确保责任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大走访不仅仅是一项具体活动,更是关系人心向背、检察事业发展的大事。此次大走访活动就是要深入走访、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协调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我们更加精准有效开展检察工作。”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表示。(通讯员 王 聪 记者 郎建强  江苏法制报)

 

泗洪支持起诉落实大走访

  4月12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对位某某与冉某、江苏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自2016年起,泗洪县检察院与魏营镇涧东村挂钩开展“三进三帮”走访活动。在走访过程中,该院干警发现了一起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位某某。在与位某某家属的谈话中了解到,位某某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残,2014年1月19日,位某某被江苏某置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冉某撞成重伤,事故经泗洪县交巡警大队认定,冉某负主要责任,位某某负次要责任。案发后先期事故费用及伤残等级费用已经赔偿,但是后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脑外伤后遗症、继发性癫痫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肇事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赔偿。家庭支柱的倒下,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变得十分艰难;多方求助无果,让这个家庭对未来生活的希望渐渐消失。

  此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不构成刑事犯罪,位某某也无法以刑事被害人的身份接受救助。就在位某某的家人向该院走访干警咨询并寻求帮助时,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干警从专业的角度建议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院可以帮助他联系法律援助中心,由援助中心指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最后位某某决定向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位某某委托他的妻子代为申请。

  4月11日,位某某向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4月12日,经民事行政检察科审查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目前,位某某的后续医疗费诉讼请求和泗洪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得到泗洪县法院的采纳,将于近期宣判。(通讯员 解 妍 江苏法制报)

 

宿豫监督整治非法采砂获肯定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砂案件中,发现某局作为防范、打击非法采砂、维护河道及堤防安全的主管部门,存在怠于监管、疏于履职等问题,遂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河道采砂危害的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等。

  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整治非法采砂的措施,包括严查摸排,发现线索及时处理;加强管理,对险工险段进行除险加固,清理集中停靠点的采砂船只;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全天候巡查,杜绝非法采砂行为发生等,并将整改措施及时函复检察院。

  8月3日,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对此作出批示,称赞检察机关做法很好,要求检察机关紧盯不放,根治顽症。(通讯员 郭文明 朱曙光 陈 露 江苏法制报)

 

   南通崇川一份检察建议堵住全市医院的安保漏洞

  一名流窜作案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仅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就在江苏省的南通、徐州、连云港、盐城、苏州等地各大医院多次实施盗窃,疯狂作案十几起。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结合办理这起案件,给南通市的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后,迅速引起这些单位和部门的高度重视。

  “7月4日,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其实,案情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姚某从2016年9到2017年6月期间,在江苏的南通、徐州、连云港、盐城、苏州等地的十多家大医院的医生更衣室或者值班室、用螺丝刀撬开柜子橱门的方式实施盗窃,总共作案十几起。”8月8日,一位分管刑检业务的院领导告诉记者,其中,姚某仅在南通市的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市中医院就窃得被害人现金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经审查,姚某行窃都是首先看看作案现场没有人,然后就进屋直接实施盗窃,并在得手后迅速溜走。

  一起普通的盗窃案,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深思:为何这些现代化的二甲、三甲医院屡屡被盗窃者光顾,犯罪嫌疑人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安保制度和防范意识在哪里?这次是盗窃,万一是故意杀人或者抢劫呢,后果岂不是更加不堪设想。

  这个情况经承办人披露,立即引起了崇川区检察院院领导的重视。之后,该院一边办理案件,一边开始在几个发案的医院派员进行调查走访,结果发现这些医院的安保制度虽然都有,但是重点都是放在车辆的调度和日常巡查中,而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可能性估计不足,预防盗窃的对策更是不多。后经进一步地调查,这样的情况,不仅发案的医院有,而且在市区的其他医院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有的安全防范措施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于是,7月11日,崇川区检察院在快速批捕犯罪嫌疑人后,便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及时向上述两家发案单位以及南通市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出本市的多家医疗机构法制宣传不到位、安保措施存在漏洞,建议加强安保制度建设,以及加强安全防范的系统升级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据了解,上述两家发案医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都进行了积极迅速的整改:认真查找问题和漏洞,并完善内部管理、保安巡逻等安全保卫制度,同时升级防盗监控系统,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安全宣传。此外,相关医疗主管部门对检察机关反映的这一情况也非常重视,将在下一阶段对全市各大医院的安保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葛明亮、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