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

13.06.2017  00:36

6月6日至7日,国家民委“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和15个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民族工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同志共60余人参加会议。来自南京市、内蒙古等8个地方民族工作部门的代表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副省长陈震宁到会致辞。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宋全作总结讲话。

陈震宁副省长在致辞中表示,这次会议的召开,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我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城市引领带动作用,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不断开创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

陈改户副主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重要讲话中,对城市民族工作做了专门强调。俞正声主席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刘延东副总理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上也就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8个单位代表作典型发言,做法各有侧重、各有成效,是全国贯彻落实情况的一个缩影,为各地学习借鉴提供了经验。各地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明显提升,城市民族工作平台建设、载体建设、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族群众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细化、精准化的水平有新提高,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置,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

陈改户副主任强调,当前城市民族工作面临新挑战,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一方面由于少数民族跨区域流动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呈现快增长趋势;另一方面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亟待加强,尤其是应对和利用网络等新媒体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陈改户副主任提出,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实质,着眼城市工作和民族工作两个大局,不断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一是要着力解决思想观念滞后的问题,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二是要着力坚持“精准化”的思路,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三是要着力应对“网络化”的挑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四是要着力夯实“法治化”基础,依法治理城市民族事务;五是要着力抓好统筹协调,健全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进分组讨论了陈改户同志的讲话,并就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交流研讨,实地考察了南京市社区、学校和社区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