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动江苏国税工作

01.11.2016  12:39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动江苏国税工作

江苏省国税局 党组书记 局长 胡道新

 

 

以全会精神为指导、为引擎、为动力,高擎党的旗帜,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全面加强江苏国税的各项工作。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向时代交出了一份庄严答卷,为历史书写了一页崭新篇章。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党心、民心所向,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我们坚决拥护全会决定,坚决贯彻全会精神,并将坚定不移地用全会精神指导、推动和提升江苏国税工作。

        以全会精神为指导,高擎党的旗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我们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始终在系统上下奏响从严治党、从严治队的最强音。要增强“四种意识”,坚定政治立场。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关键少数”。把贯彻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本系统各级国税局党组的第一要务和各级国税局“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全面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让“全面、从严、真治”成为江苏国税的“主旋律”。严格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基本遵循,以“两学一做”为主线,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保障,以“红脸出汗”、落实“四种形态”为抓手,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以全会精神为引擎,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深化管理改革。要用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江苏国税系统税收管理改革的具体实践。要把改革作为坚持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始终坚持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为核心,进一步优化税收职责清单,坚持科学的抽查制度,完善有江苏国税特色的流程、纠错、核查和问责“四道防线”,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将“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改革的方法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要把改革作为贯彻全会精神的根本路径,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巩固“50个到位”成果的基础上,打造纳税服务、征管改革和风险管理等8个“升级版”,尤其是用党的建设“升级版”统领各领域、各环节的改革,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把改革作为落实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改革同步设计,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在改革中淬炼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在创新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举措,确保以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为总揽的本系统税收管理改革“第四战役”始终沿着正确的航向顺利推进。

        以全会精神为动力,忠诚党的事业,全面投身民族复兴伟大梦想。我们要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把“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融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想。要从全会精神中汲取动力,坚定不移地加快税收现代化的进程,用税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从全会精神中锁定方向,坚持依法治税,做好各项工作,精准发挥税收职能,真心实意简政放权,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从全会精神中重温理想,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和严的纪律,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税务铁军”,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2016年11月1日《中国税务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