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因贪杯闹惨剧 入网络赌博陷阱”江苏检察官以案说法:遵纪守法 过文明祥和新年

31.01.2017  12:01

[特稿]“因贪杯闹惨剧 入网络赌博陷阱

江苏检察官以案说法:遵纪守法过文明祥和新年   

 

年关将至,莫因贪杯闹惨剧  

  新春佳节,合家欢乐。亲朋好友推杯送盏、觥筹交错实乃人之常情。但安全无“假日”,防范不可松。在节假日期间,更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翻阅元旦小长假期间的社会新闻,车祸事故报道屡见报端,令人唏嘘。事实上,从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设定危险驾驶罪以来,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也是我市高发常发的一类案件。

  自2011年5月到2016年12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241件2241人,均为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年平均发案量达到了344件344人,这意味着,平均每天都有一位驾车族因为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近三年,我市因醉酒驾驶已造成40余人死亡,500余人受伤。

  冰冷的数字后面是更为残酷的现实,麻痹大意会带来惨痛代价:

  首先是一些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其实绝大多数驾驶人员都对“醉驾入刑”有一定的了解,之所以还醉酒驾车就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有的人认为路程短路况很熟悉,有的人觉得虽然喝了酒但意识还清醒,有的人觉得只要警察不查就没有关系。正是这样的侥幸心理,才最终酿成大祸。

  其次是许多人对机动车界定存在误解。许多摩托车驾驶人员都认为自己驾驶的车辆不属于机动车,不是酒驾所要检查的范围,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当摩托车驾驶人员酒后随意通行,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导致的后果不仅是身体受到伤害,还要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危险驾驶类案件在节假日高发。比如春节、中秋节、国庆节这样的节假日,亲朋聚会,难免饮酒,再加之法律意识、安全观念淡薄,醉酒驾车案件时有发生。比如我院办理的姚某交通肇事一案,姚某某在参加完同事聚会之后,又要赴另一个宴席,为了节约时间,他驾驶车辆直奔目的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还肇事逃逸,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在此检察官向您温馨提醒,小酌且怡情,喝酒莫驾车。举家团圆,合家欢乐,切莫因为贪杯,给喜庆节日蒙上阴影。(李冰)

 

年关将至,莫入网络赌博陷阱  

  春节期间,荷包满满,时间闲暇。亲朋好友难得相聚,找一些休闲娱乐的方式,打打麻将、玩玩牌,不仅可以增加节日气氛,也可以增进亲朋情谊。大部分理性的人还是可以正确区分休闲娱乐与传统赌博之间的差别。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赌博开始转移到互联网上,并衍生出许多新方式,让人不易察觉。

  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案件,并对案件中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他们开设赌场的方式不同于传统赌场,有一定的场所赌客可以直接面对面,而是充分的利用了网络手段。从表面看,这个“网络赌场”就是一个微信红包群,它利用微信红包的随机性,对红包数额比较大小,根据“斗牛牛”等不同赌博规则进行赌博活动。这个涉嫌开设赌场罪的5人团伙,有固定的组织分工:有人是所谓的群股东,有人负责招揽赌客,有人负责发红包,有人负责统计数据,有人负责财务管理,有人负责兑奖,按照分工不同,进行薪金分配,组织方式与开设传统开设赌场的形式类似,其严密程度让人震惊。为了加大胜率以及营造虚假人气,他们不仅给予少量报酬雇佣一批“托儿”,而且还一人注册多个账号参与赌博。这个网络赌场通过熟人介绍的方式招揽赌客,仿佛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短短一段时间,就聚集了众多参赌人数,且在全国范围具有蔓延趋势。有些人员是自愿参与,也有许多不明真相的人员以为是单纯的“红包群”而参与其中。至发案为止,该团伙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

  除此之外,据媒体报道,除了微信红包赌博方式外,还有一些赌博披上了付费网络游戏的外衣,名为网络游戏却行赌博之实。这些所谓的“网络游戏”利用虚拟游戏币进行赌博,再进行虚拟游戏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甚至还有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大量游戏币并向玩家兜售,与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利用差价和“汇率”牟利。

  这些网络赌博方式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具有一定的网络技术的支撑,因此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明真相的人员,一旦误入,由于好奇参与其中,很容易染上赌瘾。一些网友就因为网络赌博而倾家荡产,后悔莫及。网络赌博已成为网络生态的一大毒瘤。

  在此检察官向您温馨提示,网络世界包罗万象,赌博手段不断翻新,一定要擦亮眼睛,自觉与网络赌博保持距离,莫入各种形式掩盖下的赌博陷阱。祝您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