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跨省团伙贩毒案开审 首次启动出庭证人保护程序

10.08.2015  10:02

  新华报业网讯 因为害怕打击报复,证人出庭曾被形容为“千呼万唤”难出来。7月7日,在由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担任审判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群出庭公诉的特大贩毒运毒案中,省法院首次启动出庭证人保护程序,缉毒民警通过经过处理的视频作证,为二审断案提供了有力证据。

  一审认定的事实是,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的贩毒运毒组织,“老板”唐某负责安排大巴车将冰毒从深圳运往南京,冯某则负责联系南京的买家伏某等人,一旦买卖敲定,再由唐某安排李某和郭某给买家送货。经查,涉案的冰毒总数高达26公斤。2013年10月16日,当郭某接收了唐某安排大巴运过来的10公斤冰毒,赶回放置毒品的出租屋时,被警察当场抓获。一审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唐某死刑,李某死缓刑,郭某因犯罪时未满18周岁另案处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冯某死缓刑,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伏某无期徒刑。4名被告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的核心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唐某贩卖、运输26公斤冰毒的事实是否成立。虽然其他被告人的口供都指向了唐某,但唐某一直表示并不认识李某、冯某等人,更称自己只是受一名叫兴哥的人指使运货,对于货物是什么并不知情。在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判处死刑,必须掌握充分的证据。一段由缉毒警察拍摄的视频成为定案的关键,而视频记录的内容则是,在郭某被抓获的现场,恰巧唐某先后3次打电话给郭某询问货物情况,并指挥其将500克冰毒运到桥北的某地。

  为了证明视频的客观真实性,现场抓人的缉毒警察被要求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考虑到保护证人的安全,省法院首次启动证人出庭保护程序。7日16:40左右,拍摄此段重要视频的缉毒警察出现在法庭的电子屏幕上。庭审没有公开警察的姓名、工作单位等重要个人信息,民警的声音和脸部也经过了模糊化的技术处理。已入狱的郭某也被带到法庭上当场指认唐某,并确认视频的具体内容。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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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