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程质量治理迈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1.07.2015  18:21

 

7月16日,南通市召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推进大会,要求通过“三个坚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使治理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是坚持明晰权职、分层推进。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要求,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上下联动分层推进机制。市一级层面做好相关政策导向的出台,常态化信息的发布和阶段性工作的组织推动;县一级层面作为工程质量监管主体,重点抓好任务分解、协调推进、监督落实。严格执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信息档案制相关规定。二是坚持点面结合、分类管理。突出监管重点,实行差别化管理,特别是对保障体系不健全、现场管理不规范的,增加监督人员,提高监督频次;对大型公建、市政设施、保障房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项目,实施全程监督;对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一律不准交付使用。三是坚持监管前移、发现即处。按照见事早、处置快要求,及时到施工现场沟通联系、协调行动,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及时发现、迅速解决各类苗头性、潜在性和新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坚持惩防并举,维护诚信。加快新办企业、三级总承包企业、资质较低的专业承包企业数据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全覆盖;落实质监、安监、竣工备案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尽早实现信息对接共享。抓紧制定信用评价标准细则,并在工程招标中应用评价结果。全面落实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管理,注重平台带宽保障和数据库安全,确保8月底前全市电子化招投标全覆盖。(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