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质证问题研究 盐城检察课题研究引领创新发展

28.09.2016  16:12

  9月9日,作为盐城市唯一一家连续两年承担最高检重点课题的东台检察院召开课题工作推进会,就2015年度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官质证问题研究》和2016年度高检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检警、检法关系研究》督查部署工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起了好头,做了榜样。

  近三年来,江苏省盐城市检察机关以课题为抓手,强势推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力求以课题研究引领检察创新发展。2016年,在上一年度8项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顺利结项的基础上,再申报一批新课题。在已公布的检察系统课题立项公告中,盐城市均有研究项目入围,有3项获批最高检课题立项,同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市院连续第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被省检察院书面通报表扬,并获评“2013-2015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课题研究营造“智慧检察”氛围

  盐城市检察机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理论研究“智库”作用,注重研究成果转化,为盐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汇聚新动能。

  市县联动,上下拧成“一股绳”。盐城市两级检察院领导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牵头申报立项课题29个。市检察院检察长戴飞提出要以专项课题研究推动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并亲自挂帅,带头承担课题研究。

  检校共建,内外织成“一个网”。今年以来,盐城市检察机关先后邀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等联合申报课题,优势互补,力求形成兼具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全市检察机关教研相长,纵横形成“一盘棋”。三年来,连续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春训研修班,举办“大视野”盐阜检察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组织系统内干警交流经验,开拓理论研究视野,掌握实务动态。年初,响水县检察院申报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及风险防范》。6月6日至8日,盐城市检察院举办了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智慧侦查技能提升培训班,突出侦查信息化建设,对课题研究不无启迪。

   课题研究助推“创新创优”项目

  盐城市检察机关将“创新创优”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创新创优”项目评选过程中,强调检察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确保符合改革导向,顺应法治建设发展趋势。两年来,共组织评选出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20个,建湖县检察院创新项目检察官训诫制度继被评为首批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提名奖后,又被评为盐城市首届法治事件。

  课题研究推动司法机制完善。全市检察机关课题申报聚焦司法改革,2016年度立项课题83%与司法改革直接相关。2015年10月,省检察院在对盐城检察工作巡视中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的要求。同年,盐城市检察院和建湖县院联合《确立办案责任制改革与检委会运行机制优化》选题,获省检察院立项。2015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检察委员会293次,其中议案379件,议事88件。

  课题研究推动司法改革试点。盐城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财产刑执行试点单位,在试点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实践探索与课题研究并行,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盐城市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被盐城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年度重点课题,2015年10月3日顺利结项。今年6月13日,盐城市检察院对扬州腾达化工厂、泰兴市康鹏专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作为江苏省“检察业务专家”、盐城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包耐兵,他积极参与《财产刑执行检察制度研究》课题的申报与研究,该课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2016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课题研究推动重点工作亮化。盐城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加强引导,9个基层院形成具有共性特征又有各自特色的未检模式。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丰区检察院承接最高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协会课题《未成年人监护之检察监督制度探析》。伴随课题深入研究,深化未检“护苗”行动,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分管分押、法律援助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探索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长效机制。

   课题研究孕育“人才孵化”基地

  盐城市检察机关通过理论研究精心“搭台子”,为检察人才建设奠基铺路。3月16日,盐城市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绩效考核细则出台,侧重提出明确的责任和要求,5月24日,盐城市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发布,更着眼于规范和激励。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211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0.7%。

  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对青年干警的培育工作,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全市共有201名中层以上干部结对培养218名青年干警。

  建湖县检察院“双湖法学社”、大丰区检察院“卯酉河畔法学社”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法学社,其中建湖县院“双湖法学社”社员侦查监督科干警张荟总结检察实践,参与写作论文《“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侦诉关系》,入选第十一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并应邀参加论坛活动。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理论研究带动培育业务领军人物。在全省检察机关侦监、公诉、纪检、技术业务竞赛中,有6名干警被授予“业务标兵”“业务能手”荣誉称号。亭湖区检察院黄祥坤2011年曾被评选为盐城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2013年获得全市公诉人对抗赛“最佳专业知识奖”、2015年10月被评选为盐城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3月30日,他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7月26日,他的理论研究成果《论刑法中的持有行为》被评为第一届“盐城市法学优秀成果奖”。(通讯员 武瑾 潮阳 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