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多举措提升电商产品质量

04.11.2014  11:23
          “力争到2016年底,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筑牢产业发展基础,质检总局将组织全国质检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按照计划,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自2014年10月启动,至2016年12月结束。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四个坚持”,即坚持企业主体,促进电商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坚持政府推动,形成政府监管的强大合力和叠加效应;坚持市场引导,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提升;坚持社会共治,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在提升活动中,质检总局力争解决一批影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帮扶一批骨干电商经营企业提升进货把关能力,查处一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出台一批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力争到2016年底,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   为了完成“2016年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的既定目标,按照质检总局的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将开展3个专项行动,实施10项具体措施。   在电商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升帮扶行动中,质检部门将实施3项具体措施:一是为电商生产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服务,夯实企业质量保障基础;二是组织专家“问诊把脉”,帮助企业查找质量问题,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三是培育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在电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助力行动中,质检部门将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协作网,搭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电商经营企业进货把关能力。同时指导电商平台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为基础,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网上产品质量分析系统和投诉处理系统,提高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满意度。   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质检部门将实施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开展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快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以及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溯源机制,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和企业监管等4项措施。   此外,在10月30日举行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启动会议上,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也正式上线运行。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顺应了电子商务企业对于质量数据和信息的查询和沟通需求,同时也满足了质检部门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的工作需要。“作为一个面向政府管理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相关方的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产品就是质量信息,而搭建平台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优化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为政府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消费者了解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状况提供有效服务。”   据悉,公共服务平台将围绕“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水平、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这一宗旨,宣传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法规政策,权威发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预警、传播消费知识;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供标准、3C认证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结果等信息查询服务;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构建内部交流机制,共享质量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