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业务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31.10.2016  11:37

  一、关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3亿元农业保险保费奖补资金(其中:12.2亿元为安排给各市、县的转移支付,0.8亿元为安排给相关省属单位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根据各地、各单位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省财政将预算安排的保费奖补资金预拨各地(单位),由各地(单位)根据农业保险有关财政奖补政策先行兑付,年度终了后与省财政据实进行结算。

  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0.78亿元贴息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省财政将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预拨,由各地根据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财政奖补政策先行兑付,年度终了后与省财政据实进行结算。   

  三、关于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5亿元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安排支持农村金融等发展3.5亿元,支持科技金融等发展7亿元),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苏财金〔2014〕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相关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16〕19号)等规定,根据各项制度,目前累计已安排9.03亿元用于落实“小微创业贷”、“科技贷款资金池”等各项财政金融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科技型企业等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