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真贯彻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09.12.2016  13:05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我省立即下发文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求各地准确把握《规程》的核心内容。《规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预决算公开的职责、时间、内容、方式、保障措施等,主要体现了“四大变化”:政府预决算公开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部门预决算公开首次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口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要求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明确了涉密信息公开的三项原则。二是切实抓好《规程》的贯彻落实。要求各地要尽快组织学习研究,吃透文件精神,特别是正确理解《规程》中新增公开的内容和报表。同时及时组织本地区部门和单位贯彻学习,通过讲座、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对公开口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的解释宣传,确保学习到位、落实到位。三是要求提早做好2017年预决算公开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地要提前谋划2017年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对照《规程》和《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地区预决算信息公开方案,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从2017年起,我省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展示工作。